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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山区图书馆多项举措落实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宣传工作

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7-23 08:58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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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连山区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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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(以下简称《公共图书馆法》)正式施行,该法律是我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,对加强公共图书馆管理,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,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阅读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。

为创新图书馆服务,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此法,助推全民阅读。近日,连山区图书馆积极做好宣传工作,在馆藏文献中补充了《公共图书馆法》文本,向读者提供免费借阅。

同时,图书馆分别在一楼门前和四楼阅览室内制作并在馆内张贴《公共图书馆法》专题宣传展板,营造了普及《公共图书馆法》的良好学习氛围,并通过微信公众号、官网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,扩大普法学习的受众面。

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共6章55条,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、运行、服务要求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分别做了详细规定。明确了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应当将推动、引导、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;应按照平等、开放、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义务。

此次宣传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,馆员表示收益很大,读者也表示将更加理解和支持馆员工作。连山区图书馆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读者活动,加大“全民阅读”的推广力度,不断创新管理方法,提升服务效能,让广大读者受益更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