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借部借书规则
一、凡本市居民都可以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办理借书证。
借书证押金为100元,每次可借图书两至三册。
二、 本馆图书借阅方式为开架借阅。读者可持借书证到开架库
任意挑选所需图书。挑选的图书如不合意,要放回原处,再
继续挑选所需图书,直到满意为止。然后到工作人员处办理
借书手续。
三、 借书证借书期限为60天,如果未看完,可办理续借手续,
可办2次续借手续,每次续借期限为15天。如过期不还图书
者,每天每册交图书滞纳金2角。
四、各位读者要爱护图书,遵守馆内的借书规则。如图书丢失,
每册罚款3至5倍。如有损坏图书者,根据情节轻重处以适当
罚款。
五、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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