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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借部借书规则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2-26 13:54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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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连山区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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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阅读次数:285次

外借部借书规则

 

一、凡本市居民都可以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办理借书证。

借书证押金为100元,每次可借图书两至三册。

二、 本馆图书借阅方式为开架借阅。读者可持借书证到开架库

任意挑选所需图书。挑选的图书如不合意,要放回原处,再

继续挑选所需图书,直到满意为止。然后到工作人员处办理

借书手续。

三、 借书证借书期限为60天,如果未看完,可办理续借手续,

可办2次续借手续,每次续借期限为15天。如过期不还图书

者,每天每册交图书滞纳金2角。

四、各位读者要爱护图书,遵守馆内的借书规则。如图书丢失,

每册罚款35倍。如有损坏图书者,根据情节轻重处以适当

罚款。

五、 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连山区图书馆